关注官方微信
随时掌握最新消息
 官方微信
 

河南拟​2021年1月1日起,铝工业企业尘硫硝排放浓度标准

   日期:2019-07-11     作者:环保管家    浏览:348    评论:0    
核心提示:日前,河南印发河南省地方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要求如下:2019年XX月XX日(本标准批准之日)起,新

日前,河南印发河南省地方标准《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具体要求如下:

2019年XX月XX日(本标准批准之日)起,新建企业执行表1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020年1月1日起,现有企业执行表 1 规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2021年1月1日起,所有位于省辖市建成区的铝工业企业的所有生产工序,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10、35、50毫克/立方米。

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河南省铝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监测和监控要求,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铝工业企业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设计、竣工验收及其建成后的水污染物和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

本标准不适用于再生铝和铝材压延加工企业(或生产系统);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铝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其他非铝用炭素生产企业、煅后焦生产企业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打赏
 
更多>同类环保资讯
0相关评论

推荐图文
推荐环保资讯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注册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津ICP备19001423号钢纤维

技术:金尚铭网络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审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