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核安全导则《核技术利用废物最小化(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和指导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废物管理,实现废物最小化,我部组织编制了核安全导则《核技术利用废物最小化(征求意见稿)》。现印送给你们,请研究提出书面意见,并于2018年12月25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电子文档请同时发送至联系人邮箱)。逾期未反馈将按无意见处理。导则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mee.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辐射源安全监管司邓少刚
电话:(010)66556375
传真:(010)66556375
邮箱:HSSFFC@mee.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18年11月22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应用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近代物理研究所
中国科学院高能物理研究所
中国同位素与辐射行业协会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辐射防护与核安全医学所
四川大学
苏州大学
南华大学
清华大学
中国辐射防护研究院
中国核动力研究设计院
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第四研究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中核四〇四有限公司
原子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江原安迪科正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农业科学院
浙江省农业科学院
北京协和医院
北京肿瘤医院
各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站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环境保护)厅(局)
核与辐射安全中心
(部内征求核设施安全监管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