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人对某新化学物质进行了生产活动类型的科研备案,申报数量为90kg/年,已经受理,是否还可以对该物质进行进口活动类型的备案,申报数量为90kg/年?
关注:334 答案:1 悬赏:0
解决时间 2018-05-31 15:53
- 已解决admin
- 2018-05-31 10:10
最佳答案
- 专家云自说
- 2018-05-31 14:09
如果活动类型变更为"进口",可以,但同时应提交变更说明。否则,不可以。因为对于科研备案,生产量和进口量累加不得超过100kg/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