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官方微信
随时掌握最新消息
 官方微信
 
收藏  |   举报 2018-08-15 15:39   关注:1460   回答:1

GB16297-1996中提到“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按原来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那对油烟是否适用?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8-15 17:08
GB16297-1996中提到“新污染源排气筒一般不应低于15米,若新污染源的排气筒必须低于15米时,其排放速率标准按原来计算结果再严格50%执行”,那对油烟是否适用?
  支持(0)  |   反对(0)  |   举报 2018-08-15 16:06
饮食业油烟的监测依据《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相关要求,其中5.3规定“油烟排气筒的高度、位置等的具体规定由省级环境保护部门制定”。并未做达不到高度要求严格执行标准限值的规定。达不到排气筒高度要求应视为未按要求完成环保设施的建设,属于验收不合格的范围。
提问者对答案的评价:
说声谢谢,感谢回答者的无私帮助
网站首页 关于我们  |  联系方式  |  注册协议  |  隐私政策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津ICP备19001423号钢纤维

技术:金尚铭网络


客服: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审核: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投诉: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售后: 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