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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  |   举报 2018-05-31 10:27   关注:167   回答:1

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含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登记后如涉及风险控制措施变更,应如何办理?

已解决 悬赏分:0 - 解决时间 2018-05-31 16:13
  支持(0)  |   反对(0)  |   举报 2018-05-31 14:51
危险类新化学物质(含重点环境管理危险类新化学物质)登记后变更风险控制措施,如“加工过程在封闭系统内进行”变更为“半封闭或非密闭系统进行”,应按登记证变更程序提出申请,重新提交风险评估报告等变更后的信息,并列出变更项目清单,经固管中心技术审核、评审委员会技术评审和环境保护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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