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8]133号)和《天津市水务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加强水土保持监管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水政服[2019]1号)等相关文件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管理办公室西区小镇周边道路项目(一期)水土保持设施已建设完成,并组织召开了验收会,同意本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现将水土保持验收材料进行公示如下:
公示内容: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公示开始时间定在2025.5.29,公示期是到2025.6.24
点击下载文件:西区小镇周边道路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