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联系人:鲁依彤
联系电话:15522118881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甜
联系电话:13612198083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有关规定,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现公示调查相关内容。
一、地块责任人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
联系人:鲁依彤
联系电话:15522118881
二、地块环境调查报告编制单位
单位名称:天津市环科弘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甘甜
联系电话:13612198083
三、信息公示内容
本次公示将本报告全本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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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港经济区纬二道以南、经二路以东住宅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公示》格式:pdf | 大小:11.9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