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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31.15亿元 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开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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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2018-06-29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6-14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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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南昌市水务局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将对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进行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项目名称: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

项目编号:JXTC20180200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章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3677006119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南昌市水务局

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市政府大楼南七楼

联系方式:章先生1367700611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宗先生0791-88858392

代理机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一、采购项目内容及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311514.97 万元(人民币)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18年06月07日 18:25 至 2018年06月14日 18:26(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现场购买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3.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B、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C、申请人或其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D、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6个月内,申请人、申请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E、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3.4其他要求:(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甲级);(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5)2016年度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上市公司公开年报,显示为盈利的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和成员都必须满足上述要求。(6)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施工单位或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四、审查标准、方法:

合格制

五、资格审查日期:2018-06-29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06月29日 09:30 (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资格审查地点: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6号开标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

六、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2.3.1根据《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311,514.9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最终总投资以审计的工程竣工决算价为准),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2,523.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18.99万元,预备费22,603.38万元,专项费用6,369.29万元。

2.3.2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防洪工程、外源治理工程、内源治理工程、水力调控工程、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及景观提升工程等综合性的整治工程。

(1)防洪工程

乌沙河水系河道治理长度2.1km,前湖水系河道治理长度 13.5km。

(2)外源治理工程

乌沙河水系新建管网 43.624km(其中顶管施工 8.308km),新建调蓄处理站1座(容积2万m3);前湖水系新建管网 33.24km(其中顶管施工6.95km),新建调蓄处理站2座(总容积6万m3)、1座调蓄塘(容积3.5万m3)、新建人工湿地6万m2。

(3)内源治理工程

乌沙河清淤9万m3(水下方);前湖水系中云溪水、华南渠、永强排水渠清淤共计15.87万m3(水下方),红角洲清淤47.93 m3(水上方),新建底泥处理厂1座、余土处置工程及拆除工程。

(4)水力调控工程

乌沙河水系不涉及水力调控工程;前湖水系新建一级输水干管 4.182km(埋管3.452km,顶管0.73km),管径2×DN1600;新建一级输水支管1.167km(埋管1.117km,顶管0.05km),管径DN600;新建二级输水干管8.192km(埋管7.15km,顶管1.042km),管径2×DN1600;新建两级泵站(总装机4680kw);新建前湖调节池工程、戴家村调节池工程。

(5)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

乌沙河上游段构建1.96万m2湖泊清水型水生态系统、2.18 m2河流型生态系统、曝气增氧设备6套、浮动湿地1105m2、微生物附着基3.71万m2等措施;前湖水系构建107.78万m2湖泊清水型水生态系统、36.13万m2 河流型生态系统、曝气增氧设备21套、浮动湿地1040m2、微生物附着基8.65万m2;PGPR生态修复设备90套等措施。

(6)景观提升工程

乌沙河水系景观设计总面积114.61万m2,前湖水系景观设计总 面积16.40万m2。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其他详见附件采购公告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南昌市水务局

是否允许联合体:是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是

限定社会资本方法及标准:

4家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附件1:

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说明

南昌市人民政府决定实施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以下称“本项目”),并授权南昌市水务局为本项目PPP实施机构,授权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政府出资人代表,与中标社会资本方共同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负责项目的投融资、设计、建设、运营维护等工作。

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受南昌市水务局委托,为本PPP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政府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省、市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经南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核准的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对本项目社会资本方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社会资本方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

2.2、项目地点:南昌市

2.3、项目概况及规模:

2.3.1根据《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本项目总投资为311,514.97万元(不含征地拆迁费用,最终总投资以审计的工程竣工决算价为准),其中工程建设费用252,523.31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0,018.99万元,预备费22,603.38万元,专项费用6,369.29万元。

2.3.2主要工程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含防洪工程、外源治理工程、内源治理工程、水力调控工程、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及景观提升工程等综合性的整治工程。

(1)防洪工程

乌沙河水系河道治理长度2.1km,前湖水系河道治理长度 13.5km。

(2)外源治理工程

乌沙河水系新建管网 43.624km(其中顶管施工 8.308km),新建调蓄处理站1座(容积2万m3);前湖水系新建管网 33.24km(其中顶管施工6.95km),新建调蓄处理站2座(总容积6万m3)、1座调蓄塘(容积3.5万m3)、新建人工湿地6万m2。

(3)内源治理工程

乌沙河清淤9万m3(水下方);前湖水系中云溪水、华南渠、永强排水渠清淤共计15.87万m3(水下方),红角洲清淤47.93 m3(水上方),新建底泥处理厂1座、余土处置工程及拆除工程。

(4)水力调控工程

乌沙河水系不涉及水力调控工程;前湖水系新建一级输水干管 4.182km(埋管3.452km,顶管0.73km),管径2×DN1600;新建一级输水支管1.167km(埋管1.117km,顶管0.05km),管径DN600;新建二级输水干管8.192km(埋管7.15km,顶管1.042km),管径2×DN1600;新建两级泵站(总装机4680kw);新建前湖调节池工程、戴家村调节池工程。

(5)生态修复与水质改善工程

乌沙河上游段构建1.96万m2湖泊清水型水生态系统、2.18 m2河流型生态系统、曝气增氧设备6套、浮动湿地1105m2、微生物附着基3.71万m2等措施;前湖水系构建107.78万m2湖泊清水型水生态系统、36.13万m2 河流型生态系统、曝气增氧设备21套、浮动湿地1040m2、微生物附着基8.65万m2;PGPR生态修复设备90套等措施。

(6)景观提升工程

乌沙河水系景观设计总面积114.61万m2,前湖水系景观设计总 面积16.40万m2。

2.4 招标内容及范围:

本项目招标内容为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前湖水系及乌沙河上游段)PPP项目,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勘察设计、投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并在合作期结束时将项目无偿移交给政府或其指定机构。

工程范围以本项目各类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为准。

2.5、项目合作模式

本项目将采用PPP模式下的“DBFOT”的运作方式,在PPP合作期限内,南昌市人民政府指定的政府方出资代表南昌水利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将与中选社会资本合资设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拥有本项目的PPP经营权,具体负责本项目的设计、融资、建设、运营维护及移交,通过政府支付可用性付费、运维绩效付费,获得合理投资运营回报。待项目合同期满终止后,由项目公司将项目资产及相关权利等无偿移交给政府;

2.6 项目公司组建要求

①项目公司组织形式:有限责任公司

②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的股权由政府出资代表与社会资本方按30%:70%出资。

③注册地为项目所在地:南昌市

2.7 资金来源:通过项目资本金和融资资金获得:

①项目资本金:为满足项目公司融资需要,项目公司成立后应投入的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额的20%,该部分资金由项目公司股东以现金方式按股权同比例,同时在必须满足工程建设资金需要和银行融资要求前提下可以分批到位。项目公司的注册资本可转为项目资本金。

②融资资金:本项目融资总额约为总投资的8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通过项目公司采用金融机构贷款、股东借款等多种方式筹措。

2.8 合作期限:10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8年。

2.9 投资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2.10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以契约型、公司型或有限合伙型产业投资基金作为财务投资人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

3.2不得存在法律规定的禁止同时参加投标的情形;

3.3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A、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B、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C、申请人或其法人代表及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资格预审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中删除的除外)的不得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申请。

D、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前36个月内,申请人、申请人法人代表、拟派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由检察机关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的开具日期须不早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

E、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其他要求:

(1)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3)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勘察甲级和水文地质勘察甲级);

(4)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和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

(5)2016年度经有资质单位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上市公司公开年报,显示为盈利的企业;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牵头人和成员都必须满足上述要求。

(6)施工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均应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水利施工单位或水利勘察设计单位)企业用户库中登记公示信息,否则无效。

3.5 联合体要求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为4家;

(2)联合体各成员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成员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其成员构成、股权比例、职责分工等主要条款在联合体通过资格审查后不得改变;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 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采购人将依法组建资格评审小组,根据本《资格预审文件》中所规定的资格预审评审标准和办法,对各投标申请人按时提交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进行审查,并确定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对进入投标申请人入围名单的投标申请人发出《投标邀请书》。投标申请人凭《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

5. 申请报名和文件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于2018年6月7日至2018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携带下述资料到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每套300元,售后不退。

5.2凡有意向的潜在投标申请人应通过传真的形式向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投标申请【投标申请须经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见附件】,否则采购人(招标代理机构)有权不予接受报名。

5.3 提交了正式《投标申请》的潜在投标申请人,须携带下述资料完成报名手续:

(1)投标申请人投标申请原件,见附件;

(2)投标申请人对其委托代理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由联合体牵头人出具,须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如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则不需要提交授权委托书);

(3)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加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

(4)投标申请人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资质证书及《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复印件须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5)投标申请人概况和联系方式(若组成联合体申请时,只需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4上述资料均应提供复印件一套(加盖单位公章),于上述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和地点报名并购买资格预审文件,逾期或报名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将不予受理。

6.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6月29日上午9时30分,提交地点为江西省南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6号开标室(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丰和中大道1318号)。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同时,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代理人到场参加。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资格预审文件要求密封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采购人不予接受。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xsggzy.cn/web/)、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index.shtml)上公布。

8. 资格审查及确定合格申请人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所有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均可以作为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的投标。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的投标人不得进入下一轮投标。

9. 资格预审联系事项

采购人:南昌市水务局

联系人:章先生

联系电话:13677006119

联系地址:南昌市红谷滩市政府大楼南七楼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省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宗先生

联系电话:0791-88858392

联系地址:江西省南昌市省府大院北二路92号(咨询大厦)

原标题:总投资31.15亿元,南昌市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PPP项目开始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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