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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国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PPP项目(招标编号:JXGZ2018010010)资格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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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地: 天津
有效期至: 2018-09-28 [已过期]
最后更新: 2018-09-07 14:08
浏览次数: 36
 
公司基本资料信息
详细说明

1.招标条件

本项目为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PPP项目(项目编号:JXGZ2018010010),已由新干县人民政府批复核准,同意采用PPP模式(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进行投资建设。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采购人)经新干县人民政府(项目授权单位)授权为本项目的实施主体,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方。特邀请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干管工程PPP项目

2)项目性质:新建

3)项目所在地:污水厂厂址确定在界埠镇坑口村以西,总占地29228m2(约43.8亩)。

4)项目所属行业:市政公用事业中的排水及污水处理行业

5)项目授权单位:新干县人民政府

6)项目实施机构: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新干县人民政府授权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项目准备、社会资本采购等工作,并代表政府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履行约定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实施项目全过程监管。

7)项目出资主体: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8)项目进展情况: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获批复,有关土地、环评、节能评估等的相关手续正在办理。

3.项目建设投资规模

根据本项目各子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以及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提供的设计资料,新干县河西综合污水处理厂工程建设规模20000m3/d,配套干管工程建设规模为16.8km。其中纳入本PPP项目的建设规模为10000m3/d,配套干管工程建设规模为16.8km。本项目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标准的A标准。

本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首期按照0.3m3/d的标准建设。首期建设投资10560.57万元,其中工程费用8611.76万元,其他费用1076.84万元,预备费871.97万元。后期增加建设投资2971.8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2508.72万元,其他费用217.70万元,预备费245.38万元。

结合本项目投融资方案初步测算本项目的建设期利息约为人民币635.26万元,合计总投资14167.63万元。本项目总投资实际发生金额以审计结果为准。

4.合作形式

确定本项目中标人后,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PPP项目合同》。根据PPP模式合作规范,成立项目公司采用“特许经营”的合作形式。

1)由中标社会资本方全额出资成立项目公司,并行使相应的权力和承担相应的责任与义务。

2)资本金:本项目资本金占总投资的20%,由中标社会资本方按照约定自筹项目资本金。本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除项目资本金外的剩余资金缺口由项目公司负责筹集。

3)项目运作: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将项目投资、建设、运营及维护等全部交给项目公司,新干县财政局对项目绩效信息进行公开,社会公众对项目进行监督,项目公司依据PPP项目合同获得污水处理服务费收入。

4)项目移交:项目合作期共22年,其中首期建设期2年(从2019年起至2020年止),运营期20年(从2021年起至2040年止);后期建设期1年(从2026年初至年末),运营期14年(从2027年起至2040年止)。首期建设工程与后期建设工程同时经营期满终止或同时提前终止,污水处理厂与配套干管项目同时移交。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5.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1.5)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2投标人应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概)算的投融资能力,确保能够筹融到覆盖项目资本金(2833.53万元人民币)以外的投资资金。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投融资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满足本要求即可。

5.3投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具备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若投标人为联合体,承担施工责任的联合体成员满足本要求即可。

5.4本级人民政府下属的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其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不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

5.6关联方约束: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或者为同一控股股东控股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组成同一联合体除外)。

5.7本项目允许由不超过三家法人实体组成的联合体参与。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出资义务承担方、施工义务承担方、运营义务承担方及各方出资比例。

6.资格预审方法

6.1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7.报名时间及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至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截止之日。

7.2资格预审文件200/份,递交资格预审文件时缴纳,售后不退。未按要求缴纳的,其资格预审文件将不予受理.

7.3只有报名成功的投标人才可以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8.申请报名须提交以下材料

8.1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现场报名时提供身份证原件;他人接受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现场报名时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8.2申请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8.3申请人或联合体成员之一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原件及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以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估二级及以上资质原件;

8.4若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提供联合体协议书。

注:1、以上投标报名材料与资格预审材料同时一并递交;

2、以上投标报名资料另提供两份复印件,用A4纸胶装成册,并每页加盖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公章,否则不接受报名。

9.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9.1资格预审投标人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须经密封后于201809289:00前送达: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干县农村商业银行二楼,金川南大道35),迟到的申请文件将被拒绝。

9.2采购人将只向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只有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人方可参与本项目下一阶段采购工作。

10.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结果公示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政府采购网》、《新干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11.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新干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79692588

联系地址: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机电产业园

代理机构:江西国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骆先生

联系电话:18170956733

联系地址:南昌市北京西路118号冶金大院办公楼022

电子邮箱:luo.b@outlook.com

    名:江西国咨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开 户 行:南昌市工行省府大院支行

    号:1502206509300129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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